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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培训会

作者:时间:2023-09-20点击数:

918日,河北经贸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导师培训会在第三教学楼B303举行。金融学院领导、导师及各位教师共5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会由金融学院书记贾喜环主持,副院长范庆祝主讲。培训内容涉及导师职责、师德师风、研究生教育政策、教学管理制度、科研诚信、学术规范等方面。主要培训内容如下:

一是,金融学学术学位、金融专业学位、保险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相关规定。为了提升我院全日制金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河北经贸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决定,各专业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除了达到培养方案的毕业要求外,还需至少具备文件规定的成果之一,方可申请硕士学位。范院长详细介绍了各专业所需要的成果条件。

二是,河北经贸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冀经贸学科〔202224号)。范院长重点介绍了硕士学位(专业型)、硕士学位(学术型)的授予条件、硕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核、硕士学位论文要求、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硕士学位授予等内容。

三是,《河北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冀经贸研〔202219 号)。范院长重点介绍了博士学位青年教师和博士学位副教授的导师任职资格条件、导师资格的评审、导师的聘任、导师的考核。其中重点强调在学术不端行为、学位论文外审、答辩、抽检未通过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本次培训强化了各位导师在导师职责、师德师风、研究生教育政策、教学管理制度、科研诚信、学术规范等方面的进一步认知,有助于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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